文化講場 2005年10月30日
兩條小學三年班常識科的配對題(題目憑記憶抄下來,第二題原本是連線題):
1 A.古都名城;B.繁榮商埠;C.國家首都;D.山水城市
試把北京、西安、上海、桂林配在最適當的一項。
2 A.填鴨;B.大理石雕;C.哈密瓜;D.烤羊肉
哪項才是雲南、北京、內蒙、新疆的特產?
家長把這兩題遞給我看,要我教曉她的兒子記熟去應付測驗。我一看題目,相信任何稍有地理常識的人,也無不縐眉。老師要求(講到底相信是那本甚麼「教師用書」的要求吧)每個地方配一個答案,於是北京只能是國家首都,而不能是古都名城;新疆只可出產哈密瓜,烤羊肉才是內蒙的「專利」。這就叫做配「對」。
在香港,做學生的為了考好成績,先要接受這些反智的洗禮;當老師(自然不計那些混飯吃之流)的更要「精神分裂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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