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陣子林奕華宣傳舞台劇《水滸傳》,接受媒體專訪說,男人,特別是港男,就是愛逃避真實的自己。我即時想起大學時做功課讀過的〈石秀〉,小說也是改編自《水滸》,主人翁多少像林奕華口中的男人,逃避自我,逃避感情,最終釀成悲劇。
查《水滸傳》原著,綽號「拚命三郎」的石秀與楊雄結為兄弟後,石秀撞破了楊妻潘氏與和尚裴如海有染,先把和尚殺掉,再慫恿義兄殺潘氏。由始至終,石秀都把潘氏當作親嫂子看待,不存在過半點非份之想,於是才有「哥哥如此豪傑,卻討了這個淫婦」的憤憤不平,設法除掉潘、裴二人,貫徹小說那份義無反顧的兄弟情懷,同時也恪守着傳統的道德禮教。
不過,須知道施耐庵生活的元末明初,正值理學大盛,理學強調「存天理,滅人欲」,文學創作也難免受到左右。梁山好漢縱使大杯酒大塊肉,但都幾乎不大孟浪。而除去扈三娘、顧大嫂、孫二娘,小說中性別屬「女」又稍有姿色的差不多皆屬淫婦之列,只要男人稍動一念之仁憐香惜玉,隨時會導致身敗名裂。她們的生存價值說來只得一個,就是留待好漢殺之而後快。
一部名著之所以不朽,是永遠經得起「重讀」,當中包括再次閱讀與重新解讀。每一次「重讀」,彷彿讓名著再活過一次。
上世紀二、三十年代,西風東漸,中國學者紛紛譯介佛洛伊德的心理學說,身處上海文壇的施蟄存(1905-2003),就拿來寫成短篇小說〈石秀〉。他大幅改寫原著石秀的性格:殺嫂並非出於禮教正義,而是源於他本人的「愛無能」。
小說開始,寫石秀初見楊雄妻子潘巧雲,「心裏便不禁給勾引起一大片不盡的思潮了」。他從來沒有和女人有過交際經驗,「潘」朵拉的盒子打開了,也一下子喚醒了他潛藏已久的性慾。可是,由於剛與楊雄結為兄弟,他不可能據為己有,只能夠以道德理智去遏止愛慾。
施蟄存把人物心理的陰暗面刻劃得很深刻,很血淋淋。當石秀得知潘巧雲與裴如海有染之後,他以為是潘氏不被他所寵愛的結果,後悔自己當初柳下惠。於是,石秀決定去召妓,潛意識仍然把妓女當作是她。期間,妓女無意割破手指頭,他從妓女流出來的血中,激化成一種「因為愛她,所以要殺她」,睡一個女人不及殺一個女人愉快的變態心理。
這還不算,最後潘氏與迎兒被殺,石秀是用上欣賞的眼光去觀看殺人的過程和二女的殘肢,原文是:「石秀一一的看着,每剜一刀,只覺得一陣爽快。……隨後看楊雄把潘巧雲底四肢,和兩個乳房都割了下來,看着這些泛着最後的桃紅色的肢體,石秀重又覺得一陣滿足的愉快了。真是個奇觀啊,分析下來,每一個肢體都是極美麗的。如果這些肢體合並攏來,能夠再成為一個活着的女人,我是會得不顧着楊雄而抱持着她的呢。」其變態程度簡直比原著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我讀的時候馬上被小說超前的意識嚇倒了——小說寫於1931年,畢竟已經是七十多年前的作品了,實在不知道當時的讀者會是怎樣看待這部小說的。如果換作今天,這樣的一部小說要出版的話,恐怕未到讀者手中,淫審處便認為內容不雅而要包膠袋吧。
(2)
wip
畢美麗